各相关单位:根据《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支持制造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镇政办发〔2024〕38号)《镇海区促进品牌标准战略和发明创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市监〔2025〕5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镇海区2026年度第一批促进品牌标准战略和发明创造项目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参照《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限制管理规定》,二、申报材料(一)申报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项目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体系认证项目1.申报对象:2025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体系认证的企业,2.奖励补助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认证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体系认证的企业,3.申报材料:(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附件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体系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二)申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项目1.申报对象:区内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2.奖励补助标准:以每年度每家金融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总额达4亿元或惠及市场主体达20家为基数,对超过该基数的金融机构按年度质押登记总额及惠及市场主体数两项因素分别进行排名,3.申报材料:(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项目)(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融资清单、质押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2.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项目)宁波市镇海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宁波市镇海区区营商环境办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