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条件(一)提供实训项目不少于2个,其中技术技能类项目不少于2个(被认定前近两年内单一技术技能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达500人的,可直接申请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上传直接认定申请函和相关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市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形式的,申报单位系统导出打印盖章的《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申请表》(需所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四、经费资助被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且符合资助条件的,2.认定前近两年内培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500人以上,或在认定后一年内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250人以上,2.认定前近两年内培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400人以上,或在认定后一年内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200人以上,2.认定前近两年内培养项目已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300人以上,或在认定后一年内培养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达到150人以上,0756--3951039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195号)2.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评审要求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