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倍增企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现开展2026年市“倍增企业”考核和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市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已纳统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的战略性产业龙头企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新增数量不超过当年新增“倍增企业”总数的10%,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3000万元,(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四、申报方式企业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一)线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搜索“2026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申报项目”,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五、工作要求(一)请各园区、镇(街)全面发动和指导辖内倍增潜力大的企业申报,并通知现有“倍增企业”进行考核申报,(二)各申报企业应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在2026年3月6日前完成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6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申报指南》),附件:2026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申报指南附件:2026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申报指南.docx附件1-6:“企莞家”平台操作手册.pdf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