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各类求职人员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我们积极开展了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好地效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初次创业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共计2092429.14元,现我单位对此款项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附件:就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就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单位: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享受人数社保补贴金额岗位补贴金额合计备注1霸州市统计局27817.531540023217.532霸州市煎茶铺镇人民政府26861.121320020061.123霸州市扬芬港镇人民政府29014.41760026614.44霸州市东杨庄乡人民政府731270.126160092870.125霸州市胜芳镇人民政府32100157.15184800284957.15合计45155120.32292600447720.32个人社保补贴序号补贴名称享受人数补贴金额备注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921612654.422初次创业社保补贴232054.43创业补贴210000合计1961644708.82金额总计:447720.32+1644708.82=20924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