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恩平市科工商务局、恩平市财政局和恩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了《恩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联系电话:0750-7123980)恩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域商业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建设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支持资产的管理,对已落实支持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由恩平市科工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承担单位应在申报入库时承诺未获得其他中央、省、市、县项目支持资金(含项目投资部门或全部投入),由恩平市科工商务局选定第三方机构作为日常验收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验收审核,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支持资金,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财政资金支持相关的工作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验收申请前在项目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推广名称及标识,对于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