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昆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昆政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谁归口谁负责,谁制定谁评估”的原则,结合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初审意见和相关专家符合审查出具的报告,决定对DB5301/T13-2019《一般湿地认定》等112项昆明市地方标准(见附件)进行废止前社会公示,请全市各相关行业、领域认真研究,若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公示截止时间为2月6日,附件:拟废止的昆明市地方标准目录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