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在全省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二、受理范围2021年1月1日以来侵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三、举报内容(一)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二)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违反规定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三)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五)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四、举报电话省本级027-12333武汉市027-85788689黄石市0714-6574023十堰市0719-8675072、8465569宜昌市0717-12345襄阳市0710-3607204、3063731鄂州市0711-12333荆门市0724-2365383孝感市0712-2702533荆州市0716-8264908、8857369黄冈市0713-8128682咸宁市0715-8235622随州市0722-3230756恩施州0718-8269202仙桃市0728-3230329潜江市0728-6246559天门市0728-5227928神农架林区0719-3332046以上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各地上班时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相关附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