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6年第2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2026〕22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28号)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第2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1月29日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第2批)序号申报资质企业名称工商注册地址申请内容申请类型审核意见一、建筑业企业1宁夏澄宇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延续同意2宁夏洋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贺兰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延续同意3宁夏英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忠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延续同意4宁夏昶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吴忠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延续同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5个工作日后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法人中心→我的证照查询或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郑重声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在公示期内,不得进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业务办结、核准公告结束,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审批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而影响审批结果,企业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