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高水平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促进前海信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2025年度申报指南

前海管理局 | 2026-02-03
一、申报主体前海合作区符合“信用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服务业相关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下称“机构”),五、“信用十二条”申请主体基本条件(一)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即生产经营、人员、账务等在前海合作区),或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其他情形视同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指机构在前海合作区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指机构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实际工作,在前海合作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从业人数不满3人的,线上提交申报材料)(二)受理及审核前海管理局根据“信用十二条”及本申报指南进行受理审核,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前海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前海管理局将要求申报主体所在单位提供请款材料,七、申报材料(一)基础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1申请表扫描件2申报承诺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4实际经营承诺书扫描件52025年度纳税证明(根据主体登记年份提供,提供2026年纳税证明)扫描件6申报主体银行账户相关信息扫描件(申报主体需提供在前海合作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7申报主体在前海实地经营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如为租赁合同需提供对应近三个月的有效租金发票)扫描件8其他有关资料(二)分项材料清单申报主体还应根据所申报条款提供以下分项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二)支持设立信用数据综合服务平台1深圳市信用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提供公益性数据共享服务的信用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三)高水平建设前海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区2集聚区运营载体提供对应信用服务机构的实际租赁合同及对应近三个月的有效租金发票扫描件(四)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不断拓展业务应用场景3申报主体创新示范案例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典型案例或示范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七)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助力企业出海42025年度境内外主体商业信用信息报告服务合同及合同发票,前海管理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三)前海管理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专项资金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五)本申报指南涉及的奖励和资金的申报、审核等按照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和前海合作区相关政策实施。

更多精选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2026-02-03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6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