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切实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我局组织各区(县)推荐申报新一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按照《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的程序和标准,经组织评审和实地复核、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汕头市源信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潮禧饮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关埠茂盛农场和汕头潮阳区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企业“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汕市农农〔2026〕17号关于授予汕头市源信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通知.pdf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