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结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6〕35号),金台区被正式命名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这是对我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我区卫生健康事业迈上新台阶,自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工作机制,持续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在慢性病监测、危险因素干预、早诊早治、健康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凝聚着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悉心指导与鼎力支持,是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成果,强化多部门协同,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提升全区居民健康水平、建设健康金台作出更大贡献,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2月2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