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0〕54号)和《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1〕13号),现启动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集中申报工作,请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市)科技局做好组织推荐与审核工作,二、申报条件新申报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按我市“双十双百”集群制造进行布局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2.科研人员不少于50人,4.《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1〕13号)规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进行在线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次新型研发机构在线申报的截止时间为7月6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12日,四、其他要求1.本次申报的市新型研发机构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择优认定,2.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3.2021年列入市级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五、联系方式(一)网上注册与技术咨询浙江省政务服务网:0571-88808880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0571-87054113(二)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创新促进处:88150569绍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