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年期:2年,即出租的土地2年期满后如仍无供地计划的,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发出的离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将土地清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状况和水、电等设施,租赁期满需收回土地,承租人拒不按约定方式处置租赁士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清场,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土地上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6.种植和养殖用地手续由经营者在签订土地临时使用合同后,如需搭建建(构)筑物用于农业设施的,种植、养殖设施用地不能建设成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餐饮等设施,本次租赁用途为农业种植,五、时间安排(一)公告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二)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