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本次“雁归兴顺”人才回流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试用期未满或其它原因尚未转正的;6.原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7.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的,干部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审核不通过的;8.其他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不予回流的;9.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不得调动的,四、回流程序此次人才回流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比选、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2.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长顺县2026年“雁归兴顺”人才回流报名表》2份(报名表详见附件2);(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4)录聘用文件或审批表、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5)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及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3);(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7)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长顺县工作或长期居住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在长顺县工作或长期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2)网上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将《长顺县2026年“雁归兴顺”人才回流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邮件名称和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姓名-雁归兴顺”)后发送至引才单位指定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需主动联系报送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齐全,(2)报考人员未按引才单位要求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委托报名材料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提供和填写,凡在综合比选等后续环节发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调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比例过高的岗位,可由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对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回流计划,(三)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长顺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引才单位具体实施,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四)综合比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回流引才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各引才单位报名情况开展比选,考察还需核实考察对象个人身份、干部档案等重要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本公告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情况,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以及因放弃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比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依次进行体检、考察,五、其他事项(一)回流人员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并转移干部档案的,按调动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同意调出及转移回流人员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手续,(三)回流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4—6822193附件:1.长顺县2026年“雁归兴顺”人才回流职位表2.长顺县2026年“雁归兴顺”人才回流报名表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附件1长顺县2026年“雁归兴顺”人才回流职位表.xlsx附件2:长顺县2026年“雁归兴顺”人才回流报名表.xlsx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