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关于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行为纳入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一体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管发〔2025〕10号)要求,各地应将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功能统一纳入地方公务用车平台,积极稳妥推进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工作,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6-2027年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征集工作,鉴于社会化车辆租赁未纳入《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零散社会化车辆服务(100万元以下)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意见,“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2026-2027年项目”企业征集方式继续采用承诺入围制,年社会化车辆租赁费用支出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以上)的单位仍需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我局拟就2026-2027年征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现按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就《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征集文件(2026-2027年)》《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2026-2027年)负面清单》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附件:1.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征集文件(2026-2027年)2.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负面清单(2026-2027年)中山市财政局2026年1月30日附件:1.附件1: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征集文件(2026-2027年).docx2.附件2: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山平台)负面清单(2026-2027年).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