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仅对申请单位在《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内投入的国内临床前研究费用及临床试验研发费用给予补助(发票开具日期以及相应的付款凭证均应在《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第九条申请获批临床试验补助及临床试验研发费用补助的单位,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助1000万元,第十四条申请本章补助所涉及临床试验批件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核准签发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发票、付款凭证等)均应在《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内,对第五条中的新药研发中的临床前研究、Ⅰ期临床试验和Ⅱ期临床试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鼓励保险机构针对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开发临床试验、项目研发、产品责任保险和高端医疗设备责任保险等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助1000万元,第六章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发展第二十八条支持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和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每个医疗机构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每家医疗机构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每个产品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每个产品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第四十一条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本实施细则涉及的政策兑现事项,附表不分期启动临床试验项目补助标准单位:万元现行药品注册分类临床阶段临床试验研发费用补助比例每个品种最高补助金额1类新药Ⅰ期与Ⅱ期合并开展且完成的40%2500Ⅰ期与Ⅲ期合并开展且完成的40%3500Ⅱ期与Ⅲ期合并开展且完成的40%40002类新药Ⅰ期与Ⅱ期合并开展且完成的20%1250Ⅰ期与Ⅲ期合并开展且完成的20%1750Ⅱ期与Ⅲ期合并开展且完成的20%2000文字解读:《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一图读懂:《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政策原文word版本下载: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doc政策原文PDF版本下载: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支持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