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杨渡街道姜家巷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第三居民小组范围所有的集体土地,我区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遂宁市2026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本公告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提出,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由杨渡街道办事处代表我区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信息我区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附件:遂宁市2026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