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6年度隆德县科技创新计划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企业在隆德县内正常经营,(三)承担区市县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规上企业、规下样本企业除外)或有1项及以上逾期结题验收未通过的企业,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县级科技项目,(五)申报企业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申报时未获得国家,三、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隆德县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且项目研发资金支出(含企业配套研发资金)要按照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单独归集核算,(三)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单位资质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前期研究成果、合作协议、征信报告(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资质证明、由相关部门出具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的证明或函等证明材料,(五)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5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所申报的各类科技项目,(七)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申报程序(一)项目初审: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6日前报送项目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二)实地勘察: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隆德县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合同书》和《廉政承诺书》,五、申报材料1.隆德县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