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三)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该支持方式资金具体奖励比例由各区按规定自主确定,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不含税新设备购置额为150万—500万元(含),(二)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国家、省和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四)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2.线上提交: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申报系统”,区主管部门登录市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进行网上审核,原则上按照项目建设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地区企业项目申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中小企业普惠性技术改造项目库,严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附件:1.申请材料要求及评审流程2.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3.项目申报承诺书4.项目投资明细表5.项目汇总表6.资金绩效目标表(参考)7.评审组评审意见表(参考)8.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1月29日(联系人:何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