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云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1月16日(本文有删减)关于进一步支持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期内给予500万元经费支持,建设特种动力与智能载运装备技术创新中心、韧性可持续交通技术创新中心、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孵化服务中心、国际人才培养中心,支持新区建设南亚东南亚水果、海鲜交易结算中心,(二十五)支持完善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对新区执行全省统一的收入划分体制和昆明市体制上解政策,省财政因新区体制调整增加的收入以转移支付方式支持新区,省财政每年安排新区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专项用于新区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作为新区建设发展资金,(三十)支持新区谋划重点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给予省、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三十三)新区内省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相关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