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优化调整暨第二批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厅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一批厅创新平台优化调整第一批厅创新平台2025年度绩效评价中发现,二、第二批厅创新平台申报(一)申报单位范围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数字化、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和住宅品质提升、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县城和乡村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抗震防灾等重点领域,研究实力强、创新优势突出的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均可申报,以及以省内为主联合省外优势企业、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二)申报类型厅创新平台分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三类,(三)申报条件满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科技创新平台申请表,创新平台基本信息、合作单位、科研队伍、科技成果、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仪器设备清单、平台建设方案等,2.评选(1)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央驻晋企业、省属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2)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为第二批厅创新平台,联系人:姜锋联系电话:0351-3580513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一巷12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件: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申请表.wps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1月27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