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漠河海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署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黑龙江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建立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部署和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漠河海关部门间商标、专利保护协作机制健全,二、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工作机制(三)进一步健全业务会商机制,三、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六)积极适应涉商标犯罪行为新变化,要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适应商标专利执法特点的案件移送争议解决机制,四、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力度(九)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为商标、专利执法司法工作提供支持,五、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工作保障(十二)加强组织协调,负责沟通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各项工作,推进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共同做好商标、专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商标、专利民事、行政、刑事监督案件办理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