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苏州工业园区购买研发或临床试验用对照样品登记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苏州工业园区购买研发或临床试验用对照样品登记管理办法》(苏园市监规字〔2022〕1号)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完善,实际操作中不需要再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将该通知予以废止,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6年2月25日前反馈,电子邮箱:lixw@sipac.gov.cn,联系电话:0512-66600218,联系人:李晓文,附件:苏州工业园区购买研发或临床试验用对照样品管理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