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我市部分用人单位人员不足问题,但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统一征集时间之外随时申报,各县(市、区)的征集时间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经认定后开展工作,3.发布: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三、就业见习政策(一)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见习基本生活费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原则上按月通过社保卡向见习人员发放,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