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儋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企业:为加快推进儋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征集一批符合“小快轻准”特征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二、征集条件(一)申报单位须为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二)申报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须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合法使用许可授权,(四)申报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价格须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按征集条件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一)单位资质证明,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此类产品可一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发明专利、产品白皮书等功能与质量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相应软件的著作权或授权证明,产品现定价的依据和佐证材料(如市场同类产品价格调研或对比分析说明、历史销售合同等),登录“儋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平台”(网址:https://220.154.131.245/home,儋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科工信局”)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数字化服务商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市科工信局对数字化服务商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产品自动纳入儋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