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我市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创新型中小企业应符合《细则》中“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二、认定方法及流程(一)认定方法第八批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见附件1),第二批复核企业(名单见附件2)登录培育平台在“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栏目选择“复核”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参加本次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二)认定流程企业通过培育平台线上开展申报或复核,企业在培育平台提交申报和复核申请后,2.创新型中小企业有关评价标准以《细则》为准,应在有效期内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对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做好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的线上审核,附件:1.2026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2.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3.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襄阳市经信局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