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经办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25〕3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文件要求,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现将拟补贴人员29人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6年1月22日-1月26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在公示期内向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34-7612603联系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