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管委会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二、获取形式(一)主动公开1、公开内容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松山湖管委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收件人电话:0769-22822222)联系电话:市民中心办事指引咨询0769-22822222业务咨询0769-228950842、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人填写《松山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当面提交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人应填写《松山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4、申请时间的确认(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6、收费标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三、监督方式(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附件:1、松山湖管委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doc2、松山湖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