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6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站条件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申请新设工作站,应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市州人社部门考察推荐、省博管办核实推荐、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证明,(二)各市州人社局对本地区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含《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进行严格考察审核,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四)省博管办对有关申报单位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上传申请材料的签字盖章页电子扫描件,(五)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博管办报送的名单核查有关单位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被注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应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单位: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7-51828204电子邮箱:z86656653@163.com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省人社厅专技处附件:1.各地新设站工作管理人员通讯录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