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时间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2019号)等有关要求,各盟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摸底排查钢铁、焦炭、铁合金、电石、水泥等限制类(装备)企业,上报了2025年度限制类(装备)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名单,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工信厅书面反馈,电话:0471-4865208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限制类和淘汰类(装备)企业名单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