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前海规〔2026〕1号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2026年1月6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优化服务贸易发展生态(一)支持建设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对行业协会、企业等运营建设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产生的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和运营维护费用给予不超过2年支持,2年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境外推广费用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一年度服务出口,且上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不高于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主体支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1%),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当年服务贸易企业自行投保服务出口项下的保费支出,(四)每家机构每年获得的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五)本措施所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须为10家以上(含10家)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共性资源要素支撑、信息共享及云服务、数据合规、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贸易促进、品牌及宣传推广、专业培训、专业翻译、法律咨询、海外风险预警、支付清算、版权服务等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