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的文件规定,现对中山区申请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社会保险补贴的52家次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日,对公示有异议者,可向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内容要真实、有效、具体,并附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举报电话:82565643,附件: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附件附件:创业带头人经营实体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