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2026年11月之前符合条件的项目于2026年12月10日前提交申报,2026年12月符合条件的项目于次年1月提交申报,四、申报项目(一)大型演唱会1.申报范围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3)演出经营活动批文,(二)独立品牌音乐节1.申报范围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三)旅游演艺1.申报范围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4)演出经营活动批文,(四)引进优质演艺企业1.申报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且符合《若干措施》第(八)项规定的演艺企业,(五)壮大演艺企业1.申报范围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举办演唱会且符合《若干措施》第(九)项规定的演出经营单位,(六)培育演艺新空间1.申报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演出经营活动,(4)演出经营活动批文,(七)优质演出项目1.申报范围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举办演出经营活动且符合《若干措施》第(十二)项规定的新型空间演出项目,2026年1月1日至提交申报材料前,附件:1.厦门市促进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表2.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演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文旅规〔2025〕1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1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