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在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破解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等交易运营瓶颈问题,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价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全省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质押融资等活动提供了价值评价参考标准,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市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指南》核心围绕“规范评价流程、明确评价方法、构建指标体系”三大关键环节,明确将通过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登记并获证的数据知识产权纳入评价对象,在构建指标体系上,《指南》创新性提出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综合法四类评价方法,《指南》配套构建了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细化成本、收益、市场三大类一级指标及对应的二、三级指标,要求评价报告需完整披露数据知识产权基本信息、评价方法、结果分析等核心内容,提升数据知识产权评价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评价机构的监管,规范创新数据知识产权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