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转化一批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需求、支撑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团队)进行自主转化,推动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国企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已实施成果赋权并单列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或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相结合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5.推动科研单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允许将一定比例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用于技术转移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绩效,对自治区国有企业承担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转化或利用自有科技成果产业化成立的科技型企业,鼓励区内外大院大所科技人才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创办、领办科技企业,对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形式在自治区内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国有创业投资基金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加强合作,推动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围绕优势专业领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基地,引导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和技术交易组织、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集聚,逐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等的科技成果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