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培训范围遵循创业活动的规律,开展覆盖创业意识激发期、创业准备期、创业初创期、创业发展期等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鼓励具有相关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三)创业发展期培训,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组织开展创业发展期培训,(三)促进培训机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各类院校经申请获得创业培训项目资质后开展创业培训,创新“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等培训模式,鼓励和支持各区就业促进中心和创业培训机构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提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指导能力,培育一批优秀创业培训讲师,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跟踪服务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形成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创业者、创业培训师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管理人员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