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办法》(郑人社办〔2018〕196号),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要求填写《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经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申报材料初审,确定建立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发布设站通知,被注销的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后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重新申请设站,五、有关要求(一)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二)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向申报单位介绍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条件、运作方式、管理服务模式等,积极推荐优秀企事业单位申报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博士后工作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