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建设市级快速维权中心及镇街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的通知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2-06-07分享: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中市监〔2021〕90号)的相关要求,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建设市级快维中心及镇街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的申报工作,二、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当在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17:00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在申报通知栏目处选择《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建设市级快速维权中心及镇街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的通知》,填写对应申请表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状态如下:①申报终止: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打印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全部附件材料(须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需待相关审批后在系统填写拨款信息,自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批复文件签发或评估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申报该资助,申报专题: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资助1.资助条件和额度:(1)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资助本市单位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资助按照市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有关规定,本市单位建设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的,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1)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资助①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资助申请表,(2)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资助①建设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资助申请表;②机构成立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