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名单,二、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复核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满三年,需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企业,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仍未通过或未参加复核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一)复核对象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复核(名单见附件),不需要选择复核,(二)复核流程及时间参加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三)复核程序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完成在线测评后,我局将对测评合格的优势和示范企业进行初核,初步确定复核通过的优势和示范企业名单,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名单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名单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6月6日联系人:和月磊孔元中电话:021-2311087623110880PDF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