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广东韶关金宇绿色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黄伦开诉韶关市京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二队、广东韶关金宇绿色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韶劳人仲案字〔2025〕300号),申请人于2025年12月22日向本院申请自愿撤诉,因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韶劳人仲案字韶劳人仲案字〔2025〕300号撤诉通知书,本撤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