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高新区2025年申请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部分已获国家高企认定办公告(名单详见附件1),一、证书领取时间及地址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23日,三、工作提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要求配合市高企认定办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3.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附件:1.高新区2025年已获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2.证书领取回执高新区科学技术局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