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肇工信信软函〔2023〕4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验收范围本通知适用于2024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详见《关于下达2024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24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第二批)安排计划的通知》),二、验收申请材料要求(一)项目单位需提交《2024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具体包括:1.项目验收申请表2.验收申请责任承诺书3.审核意见4.项目申请报告5.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6.项目资金支出情况7.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编制汇编成册(A4纸张双面打印、在材料侧背上应注明“2024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企业名称”),三、工作流程(一)申请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材料至创新中心运营机构[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肇庆市技术推广站)](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3号),运营机构会同华为公司对受理的申报单位资料进行综合审核,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家组听取企业项目简介、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质疑解答等方面),如申报单位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验收不通过,按照《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工作指引》要求,四、工作要求项目单位须自主申报验收,项目单位须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均按要求据实提供,附件:1.2024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示范项目验收申请表2.验收申请责任承诺书3.审核意见4.项目申请报告5.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及报告6.项目资金支出情况7.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1月13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