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委会各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持续降低企业办公成本扶持办法》已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6年1月12日第1/2026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持续降低企业办公成本扶持办法第一条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是指符合第2/2023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规定的实质性运营条件,第四条企业租金扶持对于租赁办公用房实际办公且租赁办公面积在一百平方米以上、实际工作人员不少于五人的企业,参照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分别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企业办公用房租金扶持:(一)企业实际工作人员不少于五人但少于一百人的,按照租金单价不超过评估价的百分之五十、不超过五十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单价给予企业租金扶持,按照租金单价不超过评估价的百分之八十、不超过八十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单价给予企业租金扶持,扶持面积不超过企业实际租赁的办公面积且不超过人均十五平方米,第五条租金扶持特别规定对于租赁办公用房实际办公的澳资企业,按照租金单价不超过评估价的百分之八十、不超过八十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单价给予租金扶持,扶持面积不超过企业实际租赁的办公面积且不超过人均十五平方米,第六条办公用房租金评估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合作区办公用房的市场租金价格,第八条租金扶持限制企业申请租金扶持的办公用房应为企业自用,在合作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租金扶持,第九条申请说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每年安排集中受理企业的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