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印发《源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源城区人民政府 | 2026-01-12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各镇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第十条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监委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监督资产经营管理、财务活动、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必须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派人参与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第二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农村财务经济合同台账,第八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第三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对应收款项管理,第十二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主要形式包括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和审计监督,第四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第四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财务计划及其实际执行,第四十七条各镇街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资料,第五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会计人员在财务公开后要安排专门时间,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民生公共事业等情况进行审计。

更多精选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6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