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了坡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收范围和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现状如下:地块14:北至坡庄村土地,三、补偿方式与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补偿标准为204万元/公顷,农用地补偿标准为204万元/公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204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63.2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244.8万元/公顷,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后,五、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站、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街道)务公开栏进行公告,2.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3.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坡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未在公告期间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