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6〕8号梅州、惠州、阳江、肇庆、揭阳、云浮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要求,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4〕3号),经企业自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组检查评定,大埔县辉凌食品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等9家屠宰企业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予公布,附件: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名单(第十二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1月6日附件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名单(第十二批)序号地市企业名称屠宰证号1梅州市大埔县辉凌食品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A130504012惠州市博罗县园洲林鑫食品购销有限公司B131003043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食品购销站B131003054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食品购销站B131003075阳江市阳春市春城食品公司B131902016肇庆市广东永成农牧食品有限公司A131705027肇庆市怀集县民生肉类有限责任公司B131706148揭阳市揭东区白塔食品站生猪定点屠宰场B130803029云浮市罗定市国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文岗肉类加工厂A131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