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对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申报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1月10日-2026年1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认定,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6-8822643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情况明细表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认定人员类型1庄建军男1328221972****12154050人员2刘来福男1328211969****10164050人员3韩铁林男1328221970****35174050人员4于洋男1310281974****00144050人员5杨水红女4128251977****64254050人员6张海华男1328221971****207X4050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