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已启动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及材料本年度需要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包括2022年通过评价以及2022年、2023年、2024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已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除外),评价材料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2024年认定的只需填报评价数据表),二、材料提交要求1、工业类申报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企业于1月2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2、软件类(1)1月2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申报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软件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纸质材料递交,纸质材料(按附件格式,三、注意事项1、企业按照《工作流程》(见附件2)对评价数据表进行自评打分,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发生更名或重组的,请填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见附件9),并及时注意系统状态完成材料修改完善,由于提交或修改不及时造成的申报问题企业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