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府办〔2025〕5号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开县南丰镇产业集聚区招商项目扶持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封开县南丰镇产业集聚区招商项目扶持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2月19日封开县南丰镇产业集聚区招商项目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立足南丰镇成为“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和中心镇“双试点”的重要机遇,加快南丰镇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封开县南丰镇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范围内新引进落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及区域产业导向的项目投资企业,第二章产业发展导向第四条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第三章土地和厂房政策第六条鼓励企业租赁园区工业用地自建厂房,对入园项目实行前三年度实际支付租金为应缴租金50%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免租金50%”),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并完成《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的项目,额外奖励“减免租金50%”年限3年(即该项目累计可享受“减免租金50%”的总年限上限由10年延长至13年,新引进入驻的企业租赁使用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第四章政策扶持与服务保障第九条除上述用地、厂房优惠外,对符合集聚区发展导向的项目,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后新签订投资合同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