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珠科创〔2023〕1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并经市政府同意,现认定“珠澳气象创新与应用研究中心”为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珠海市太赫兹智能感知与无线通讯系统重点实验室”等29家实验室为珠海市重点实验室,其中“学科类”14家、“企业类”15家,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平台建设依托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平台管理,按要求参加年度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估,如发生变更调整事项,请及时报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特此通知,附件:1.2025年度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2.2025年度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学科类)3.2025年度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企业类)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12月31日附件:1.附件1:2025年度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docx2.附件2:2025年度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学科类).docx3.附件3:2025年度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企业类).docx。